辽宁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
发布时间:2023-02-18 11:42:46

  OB视讯OB视讯OB视讯6月29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截至6月28日18时,全省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43家,其中省市疾控机构15家、各级医院及第三方检测机构128家。目前,全省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10.7万人份,已提前达到计划目标,远远超过当前日检测5万人份的实际需要。全省已累计检测227.5万人次。全省44个县已有37个县建成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预计到6月底,全省将建成并投入使用48个县域实验室,确保每个县至少有一个实验室。

  为满足检测需求,我省加快提升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平战结合、满足需求、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了《加快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实施方案》,按月设定时间节点及工作目标,并开展周调度。省总指挥部办公室派出专家组对全省各市县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偏差给予现场指导和纠正,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

  同时,我省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组织专家制定了《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指引》。针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紧急在沈阳、大连和锦州同时举办了全省县域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建设现场培训班。搭建省级线上培训平台,已累计培训2822人。

  此外,我省完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成立由17名检验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组,负责全省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技术指导。全面启动了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的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效降低了检测成本,将检测费用从原来的约200元降低到目前的80元左右。

  下一步,我省将以扩大核酸检测覆盖、提升检测水平为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医疗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四早”。进一步加强技术审核和准入管理,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遵照标准流程、时限要求规范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为基层培养合格的检测人员;依托专家组开展质量评估和控制;大力推广核酸检测上门服务、布点服务。同时,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