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 关于调整核酸检测采样点和医疗服务点的通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1-18 23:41:54

  OB视讯OB视讯OB视讯当前,我县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和救治高峰已过,核酸检测和看病就医群众明显减少。经县疫情指挥部研究同意,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暂停医疗机构之外设置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和流动医疗服务车、固定医疗服务点业务,保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医院、东方医院门前核酸采样点,全县医疗机构均正常提供抗原检测服务和医疗救治服务,有需求的居民可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看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