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一家医院做过化验,拿着化验单去另外一家医院会诊时,医生却要求重新做一次化验。这样的经历,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许多人都有疑问:这样的重复检查到底有没有必要?医院是不是变着法子乱收费?
这样的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了。日前,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实行门诊辅助检查结果互相确认,我市有10家医院获得医学检验项目检查结果互认资格。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吕宪义说,目前确实存在个别医院出于经济利益需要,对其他医院出具的辅助检查结果不予认可的情况。比如说,一名患者在一家医院做了CT检查,OB视讯结果出来的当天他拿着检查结果去另外一家医院找医生会诊。尽管检查结果完全可信,但另一家医院的医生以不是在本院做的CT为由,要求患者花几百元钱再检查一次。这种做法完全是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今后决不允许。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生所有要求进行的重复检查都无道理”。 对此,吕宪义进行了解释。比如说,由于患者病情发生变化,一个月前的检查结果肯定和一个月后的检查结果有很大差异;另外,不同医院的仪器及医生诊断水平也确实存在差异,一些小医院的检查结果在可信度方面要打折扣。从这些角度来看,一些重复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据介绍,OB视讯并不是所有的辅助检查项目都可以互认结果,实行互认的检查项目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肝功能:总蛋白、白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质、直接胆红质、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酞酶。
3.血常规: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红细胞压积、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百分率、淋巴细胞,淋巴细胞百分率,单核细胞、单核细胞百分率、嗜酸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百分率、嗜碱性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百分率、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血红蛋白量、血小板体积分布宽度。
(二)医学影像:普通X线摄影,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PET检查,ECT检查。
据介绍,只有在全省临床检验室质量评价活动中,临检、生化、免疫三项成绩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方可获得互认医院资格,未确定互认资格的医院对已确定相认资格医院的检查结果应予以认可。
经过严格考核验收,我市目前有10家医院获得医学检验项目检查结果互认资格。这些医院是: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铁路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洛阳正骨医院、洛轴集团职工医院、洛阳东方医院、伊川县人民医院、新安县人民医院。
获得医学检验项目检查结果互认资格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必须加盖医学检验项目报告相互认可专用章作为认可标志。
有下列情形的,经治医师可要求病人做新的检查:认为病情变化,或检查报告时间较长已不能满足诊断治疗要求的;急诊、急救病人;病人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对于不执行检查结果互认规定,故意加重群众就医负担的行为,卫生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