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消息,2 月 8 日起,福建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 13 元(含检测试剂);不再区分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OB视讯、常态化检测多人混检计费标准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的政府指导价;混采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 3.5 元(含检测试剂)等。
据悉,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 价格项目 + 检测试剂 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调整为每人次 1 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OB视讯)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OB视讯,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 5 元每人次。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公OB视讯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 新冠抗原检测 价格项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