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有关要求,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按照国家、省和新区有关要求,自2023年2月3日起,我县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再次降价。
一、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检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16元降至每人份13元,多人混合检测统一为最高不超过每人份3.4元。
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5元/人次,其中,检测项目最高价格1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
三、上述新冠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均为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对于群众仅检测新冠核酸和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免收诊察费;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