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十条”颁布之后,群众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需求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仿佛看到了“商机”,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利用微信朋友圈私自兜售。
殊不知,个人私自贩卖抗原检测试剂属违法!自“春雷行动2023”安排部署以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重点针对当前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冠病毒防治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排查处置风险隐患,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近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有人在微信上售卖抗原检测试剂,随后联合公安局对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抗原检测试剂上百支,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及抗原检测试剂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该案的查处是“春雷行动2023”部署启动后,邛崃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打响涉疫药械案件的第一枪。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主体必须为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又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话,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局执法人员提示。
下一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春雷行动”为契机,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要求,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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