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检查乘势再烧一把火
发布时间:2023-01-04 03:07:07

  医疗费用的虚高,确实跟医疗检查的暗藏“猫腻”关系甚为密切。比如有的医院,动不动就要求患者做这样那样的检验检查,从而使有些普通疾病的检验检查费用,竟比药品费还要高;而医院最明显且最恶劣的“通病”则是,当患者再到另外的医院看病时,曾经所做过的检查结果,都不会被认可,而须重新检查一遍,让患者再度为同一项目的医疗检查掏腰包。“医检结果互用”,无疑属于深得人心的惠民之举,只是还需要乘势再烧一把火。

  首先,必须以制度的形式,确保医疗检查结果的相关资料,能原原本本地退还给患者。因为按照一直以来的“规矩”,医院对患者的重要检查资料,都是以存档为名而被“扣留”在院方的。因此,由患者花钱获得的检查资料,就应无条件地退还给患者,以备日后再就医之需。

  其次,要防止医院在检查项目中的变相OB视讯作弊。比如在有的医院,也可能会认同原医院的检查结论,但更可能避开原来的检查项目,而要求患者做新的项目检查,或者对原医院的检查结论提出“严重”置疑,迫使患者“主动就范”。那么,这就必须对某些耗资较大的医检项目实行责任OB视讯追究制———若另立名目检查的结果,没有发现任何新的问题,就应被视为重复检查;若重新检查的结果与原检查结果差异较大,即应追究原医院的责任,并令其退赔检查费用。

  其三,要建立医疗检查投诉督查制度。对患者存疑、有异议的医疗检查项目,要由专门机构进行科学地辨析和鉴定,若发现医院有变相的重复检查行为,即给予OB视讯严厉地查处。如果仅仅发文要求医疗检查“一单通用”,而没有相关的“堵漏”手段配套,则新举就难以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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