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5月9日上午10点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楼新闻发布大厅召开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气会就中医医疗广告监测情况作具体说明。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媒体记者参加局新闻办主办的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新闻通气会。先介绍一下今天我们局各司办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王炼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杨龙会。
大家知道,中医药的医疗服务备受百姓关注,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疗服务的保障也是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根据国务院赋予我局的职能,我局2008年以来在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当中逐步加强工作力度。这次会议就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先请王炼主任就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向大家作一个介绍。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到我们局参加新闻通气会。下面我把我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以来开展的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给大家做一个简要的通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广告工作,针对中医医疗广告中的突出问题,我局先后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医医疗广告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文号、有效期、医疗机构类别及诊疗科目的填写和处罚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处罚制度,保证及时查处问题,为实OB视讯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联合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医疗广告,通过政府网站OB视讯发布公告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建立制度化的监测体系,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
我局设立了专职监测人员,对全国部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上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进行监测,适时发布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进行查处。2008年以来,截止去年年底,通过监测共发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9914条,在各省去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下,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处罚医疗机构534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82家,停业整顿324家,吊销143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取缔13家,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2013年第一季度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信息739条次。其中,99%以上为变相广告。
针对互联网有关中医网站进行监测,并提供17批虚假网站名单,致函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采取行动,并关闭670家,取得良好效果。
定期公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并通报有关新闻媒体。通过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多年监测,总结公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典型特征,经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形成积极的舆论氛围,提高了群众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
积极参与并配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每年联合发布年度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定期举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并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建立健全中医医疗广告省级监测网络,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公告制度。今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对各地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情况进行在线链接,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进一步完善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将中医医疗广告的管理纳入中医医疗机构综合管理体系之中,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取消其各种评审、评优的资格。
尽快推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现有中医药监督工作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协调沟通,探索在现有卫生监督队伍中建立中医药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的中医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对违法中医医疗行为监管、查处的职责,对中医医疗广告和互联网中医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继续推进中医药科普宣传、科普巡讲活动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中医药专栏节目,使民众了解掌握科学、真实、准确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尤其是养生保健类知识。同时加强对各种信息媒体的监测,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对有关中医养生保健信息进行筛选,慎重报道,遏制劣质中医养生保健类信息泛滥的势头,规范中医养生保健市场。
进一步加强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及时交流信息,共同协商解决,对于可能出现的具有不良影响、危害群众健康的事件和苗头,进行快速反应,协同执法,共同把中医药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中医药监督工作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虚假中医药网站进行全面监督和查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局将继续坚持防打结合,在实践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创造安全、优质的就医环境。
刚才王炼主任详细介绍了我局从2008年以来就中医医疗广告监督所做的工作,也介绍了我局根据国务院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的有关情况。接下来想跟各位媒体有个互动,看看大家有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做一个交流。
我看到材料上面提到了2013年第一季度监测到虚假医疗信息有739条次,这是多大的比例?这么多虚假信息都呈现什么特点?民众怎么样去辨别?
非常高兴能就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回答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刚才中国新闻社的这位先生提出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在2008年已经形成了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监测机制,形成了常规化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然后网上公示,并转发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在第一季度的监测当中,我们的监测方法是对一些报纸,一些省际的,包括一些市和地区的都市报、综艺报进行监测,每次监测是根据以往工作的重点来开展,比如某地违法广告发生率比较高,将作为我们的重点,我们只是抽查式的监测,并不是全覆盖。所以,这739条次的虚假违法广告占广告当中的比例,我们还没有进行分析,但是从这次的监测结果来看,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呈现了一个新的特点,主要是由以前经过审批的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真正的广告,转变为一种变相广告,多是以新闻报道、讲座、讲坛等方式来发布。所以,它绕过了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监管,因为它不需要审查,给人的感觉它不是一个广告,这样发出以后,实际上有很大的欺OB视讯骗性。老百姓对于一些虚假广告的警觉和识别能力在不断提高,但是作为一种新闻报道,一种治疗方法、一个专家技术的宣传性的资讯,他们的警惕性还不高。而且这种资讯可以连篇累牍,专门的版面,各种治疗方法,包括病例、各种获奖的宣传和照片,具有欺骗性。另外它也绕过了政府部门的一些监管,不需审查。这类信息属于《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当中提到的变相虚假广告,这是我们监测当中发现的一种新的动向。
关于违法虚假广告的特征,经过这几年的监测,我们也总结出八个方面。一是机构显赫,专家权威。几乎所有的违法广告都把他自己的医疗机构夸成是卫生部的或者什么什么局的,或者什么什么机关下属的。另外对他的专家,又是政府津贴获得者,甚至在国际上获奖,又是什么学者。这方面的特点是非常显著的,把它的机构和医疗人员进行夸张夸大,骗取患者的信任。
二是讲专治善治疑难病症。所有虚假医疗广告,重点是放在疑难病、多发病和老年病的治疗,因为这种群体是比较大的,另外这些病的治疗上确实有一些难度,所以他们在广告当中讲专治或者治愈,这种宣传是一个特点。
三是介绍疗效。一般都说疗效确切,而且具有承诺保证,多少天治愈,无效退款等等。
四是广告的语言词汇夸张绝对,多少天治愈,多少天可以不吃降糖药、降压药等等,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
五是宣传医疗机构的时候,基本上是技术领先,方法独特,包括中医医疗技术的宣传,混以很多现代科技前沿的一些名词,比如纳米技术、基因、多靶点,包括中医的双向调解,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等等。
六是花样翻新,规避监管。为了应对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他们采取了一些新的花样,我不直接做广告,我通过讲座、讲坛、新闻咨询、健康栏目等来发布这种虚假信息,实际上是为了规避检查。
七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一些绝对禁止的宣传方法,比如说以、武警的医疗机构名义发布广告;再一个,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的专家、医生及患者的名义做形象证明。
八是在报纸刊物上做掩护,广告做得很小、很不显眼,但是留下网址,然后是网上配合,打开网址以后,宣传是轰炸式的,有多少病、有多少专家,甚至难治性病症,这些网络上不停地出现,而且多以患者的名义、网友的名义对疗效进行肯定,进行夸张夸大的宣传,非常具有欺骗性和诱惑力。
除了监管以外,比如有公众发现了虚假的医疗广告,有没有举报机制或者投诉机制?
整治打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实际上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包括我们媒体在这方面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刚才有记者谈到的非常重要,对虚假违法的中医医疗广告,实际上群众的监督、群众的举报,在监管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往往有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做完了以后,我们也可以对它进行查处,但是有时候在取证过程当中还有一定的难度。有关处罚的力度,法律有规定,情节严重的,给患者带来生命财产损害的,要加重处罚;一般来讲就是批评、教育或者撤销广告的审查证明。实际上这种处罚力度是不够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就需要有群众的举报,而且群众能够提出因相信这个虚假违法广告而给自身带来的伤害,或者给财产带来了损失,如果有这种情况,法律在处理处罚上就能够更加严厉。比如,因为你看的是广告,工商部门也有查处机制,根据法律规定,它有权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另外,作为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可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者各省的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因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尤其是对一些违法行为的管理,实际是由各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查处。这个途径是非常畅通的。另外,涉及到刑事案件,造成更大损失的,甚至形成诈骗了,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
现在虚假医疗广告特别喜欢挂着中医的名字,比如说老中医,不开刀、不吃药,现在医药广告乱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谢谢。
大家都有这个感觉,往往很多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当中,打着中医旗号的比例是非常多的,当然这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我先说一下共性的问题。
虚假医疗广告的治理也有很大的难度,甚至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一个方面,从共性来讲应该有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利益驱动。刚才我谈到,整个广告的经营发布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的链条,比如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起码这三大部分进行了一种互动。医疗机构为了宣传,扩大影响,增加业务收入,要做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这种经营活动、发布活动也获取广告的收益,形成了一种利益。但是如果正确地、准确地发布医疗广告,对老百姓宣传正确的方法和资源来治疗疾病、保证健康,这是有积极的意义。反过来,如果提供虚假的、诱惑性的或者不负责任的虚假违法广告,实际上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威胁,甚至会产生一些不良社会影响,比如对媒体的公信力、对医疗机构的公信力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利益是第一个方面的原因。
二是社会有需求,或者说有市场的需求。刚才我谈到,很多虚假违法广告是以难治性疾病为宣传重点。大家都知道,现在医疗发展的水平和我们群众对健康的要求还有很多差距,尤其是对一些难治性疾病有很高的期望值,但是现在的医疗水平还不能完全解决,这种时候就有一些不法的医疗机构来夸大它的疗效,什么肿瘤可以治、糖尿病可以治、高血压可以治,用了我的药,七天可以停药、高血压的药可以停,十天无疗效无效退款。所以有这样的市场需求,虚假的违法的信息就提供出来;如果没有这种需求,他也不能这样去做。这是第二方面的因素,有市场的需求、社会的需求,包括人的心理的需求,都想长命百岁、健康长寿,但是因现有的水平所限,一些不科学的、虚假的东西就出现了。
三是这种宣传能够奏效。为什么能够奏效?这也谈到了中医药的特点。现在来讲,人民群众或者说患者对于中医药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要把握、理解中医理论和方法还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打着中医的旗号,尤其是对中医有感情的,对中国传统文化非常有感情的人。
四是监管的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惩治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些法律法规甚至是上个世纪出台,离现在比较远,它的一些法则一般都有个上限和下限,比如是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这个罚款在当时可能能够伤筋动骨,但是现在来讲,也就伤及皮毛。所以说,在违法成本上很低,但是经济利益很大,这就使得一些机构不惜违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另外,在整个监管当中,尤其是近几年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一些民间资本也可以进入医疗卫生行业,医疗机构也日益渐多。老百姓对于中医的选择和应用是个逐步上升的趋势。但是现有的监管队伍与之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有的地方,就几个监督人员,对于上百个机构进行监管,从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另外,中医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监督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中医基本知识,对于中医的诊疗方法和方案都要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查办案件的时候才能准确地进行定性。
以上四个原因使得违法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打击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难题。总体来说,这些年来我们整个的工作效果还是非常好的,至少现在真正通过审查过关的虚假医疗广告越来越少了,真正有广告批号的虚假医疗广告只占我们第一季度统计数据的1%,99%是那种变相的广告。
我补充一下。刚才麻司长讲了一下这些虚假广告为什么老打着中医的旗号,他刚才讲了四个原因,都很好。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几年我们也在总结摸索和思考这个问题,就是说一些虚假的医疗广告不仅仅是中医的,还有其他的一些中医以外的虚假广告,为什么打着中医的牌子呢?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我们老百姓信中医,中医药在老百姓心目中有很高的威信,中医药是根植于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主要精神财富,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中国老百姓大部分对中医药、对我们中华传统文化有很深的情结和感情,所以这些非法医疗机构,还有一些不是非法的医疗机构,也做了一些虚假的医疗广告,就是利用广大群众对中医的信任,所以打着中医的旗号,更具有欺骗性和蒙蔽性。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我们中医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当中威信很高,群众基础非常扎实。他要是打着别的旗号,人家就不相信了,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是深信不疑,所以这些人就善于利用人民群众的这个心态和习惯。
想问麻司长一个问题,您刚才说了很多了,作为我们普通的老百姓,如何判断这么繁杂的中医医疗机构是否正规,是否具有诊疗资格。
中医医疗机构,以及西医的这些医疗机构,他们的执业是经过严格审批的,在政府网上都有公示,比如查某某医院是否经过政府批准,可以查询政府网站或者电话咨询。另外也要求医疗机构把它的执业证放在一定的位置上。当然大的医院,鉴别起来也很容易,很多公立医院应该说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一些新产生的医疗机构,中医的、中西医结合的、民族医的,可以上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包括一些执业医师的资格,说某某医生有没有执业医师资格,都可以通过政府的官方网站查到,如果没有这个机构或者没有这个人,我们就要提高警惕,加以防范,或者进行举报。
我们局在管理中医医疗机构方面,在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
我补充一下刚才这位北京电视台记者提的问题。一个正规的医疗机构,按照现在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经过卫生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一般来说,规模以上的医院,没有执业许可证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因为你建了这么大的医院,投入那么多,没有许可证?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一些门诊部或者诊所可能没有取得或者不能取得许可证。但是我们医疗机构的门诊部和诊所,在它的比较明显的地方要悬挂许可证,所以对于人民群众而言,对诊所、门诊部是不是有合法的资质或者诊疗的科目,是比较容易判别的。
关于加强医院的管理、规范中医诊疗行为,我们局里这些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是这么两方面:一是近几年我们在制定完善中医医院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方面出台了四十多个文件,来规范医院的医疗活动,保证我们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这些文件涉及到中医医疗机构的科室名称、人员配备、中医病历书写、处方书写、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药室管理、护理管理、治未病服务、文化建设等等,应该说我们对医院诊疗活动的各方面都有相应的规范可遵循。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从2009年开始,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优势特色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在2012年6月份启动了新一轮的医院评审。在管理年活动的检查和医院评审过程中,我们对刚才我提到的相关规范都要进行检查和督导,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的中医医院进一步突出特色、提高医疗、促进发展、深入改革。
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也播出了一组关于打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新闻报道,有一位非常有学识的教授,他也是受害者之一,记者问到他为什么会上当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特别让我震撼,也感觉触目惊心,他说我对这个医疗机构并不是特别了解,所以我并不是特别信任它,但是我信任的是当初刊出这个医疗广告的媒体,因为这个媒体在当地是非常有名的一家媒体。现在的医疗机构太多,老百姓不能一一鉴别,也没有鉴别的能力,而媒体在打击虚假医疗广告过程中,责任应该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中医可能讲究从根儿上治理,讲究治本。从我个人的观念来讲,要打击为虚假医疗广告,应该从源头治理,必须要根除这种虚假医疗广告赖以生存的土壤。我知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管医不管药,另外对新闻媒体的监管责任也不在这一块,而是属于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管理局这一块,请问王主任,下一步有没有打算和中宣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这一块开展合作,从源头上治理经常刊登虚假广告的媒体,如果他们经常刊登,我们是不是进行一些处罚或者加大打击力度?
刚才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这可以说也是抓住了虚假违法广告之所以泛滥的一个关键关节。广告都是从哪儿打出来的?都是媒体刊登出来的,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也要通过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通过这几年对虚假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大部分媒体还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特别是一些权威部门的权威新闻媒体,比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很少打这种医疗广告。还有省一级的电视台,省报,也比较少。你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等,医疗广告就比较少。所以我们也考虑到,在打击虚假医疗广告方面,单靠中医药管理部门一家是不行的,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多部门联动,特别是媒体的自律作用非常重要。当然,我们对发布医疗广告有一套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的程序,这里头涉及到医疗机构,还有广告公司给你们制作医疗广告,还有工商管理部门要进行审批,最后卫生部门要审查。有时候我们在查处过程中有这种情况:通过审批的广告和最后播出来的广告是不一致的,这个问题就出在最后一个环节。所以说,打击违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市场,要靠综合治理,靠一家是不行的。刚才我们也谈到了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
可能有些媒体的朋友也知道,有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几年每年部际联席会议要召开会议、讨论对策,或者组织人员到各个省进行检查指导,治理虚假违法广告,也包括食品药品的广告。为了从源头来做好这个工作,去年13部委,就是这个机制的成员单位,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的决定》,实际上那个就是针对媒体的内容比较多,比如媒体作为广告源承担什么责任,广告部的领导承担什么责任,包括继续追究你上面的领导部门承担什么责任。另外这次在4月,由工商总局牵头,现在正在进行为期3个月的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这个行动方案对各个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现在有个特别好的动向,前些天央视新闻我看到了一些消息,针对三家媒体发布的三条虚假的未经核实的信息,对采编记者、值班编辑和相关人员都进行相应的处罚。
刚才几位发布人都介绍在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上建立了一套制度和机制。但是我想问的问题是,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你们觉得顺畅吗?按照现在政府的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有个谁审批谁负责的问题。现在我们说要依法执政,企业也要按照法律,假如对于医疗机构,他屡次播这种非法的医疗广告,是不是就可以吊销它的执业资质?这个权力在哪里?还有医生的执业,比如打着某一个专家的名字,这个专家执业医师的执照是不是可以吊销?这个吊销是在什么部门?另外我们国家也存在一个问题,越是综合治理,越治理不好。随着医改的深入,服务业的发展,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办医进入得越来越多。光靠政府的监管是很难的,因为自律是最重要的,那么用一个什么样的和机制让他自律,自律不行,就吊销你,或者按照无证行医,就是触犯法律了,而不是触犯法规。已经多少年了,我们的治理从所有的新闻发布来讲,真的是在变好,我们也承认在变好,但是多头管理不好的原因还是综合治理的原因,不能拧成一股绳呢?你们在治理过程中,真的觉得顺吗?政策的出发点能达到吗?你们觉得磕磕绊绊的地方在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非常尖锐和深刻。在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当中,有一些体制机制的问题。实际上,作为13部委的这种机制,就说明了有一些工作只靠一个部门是不能够解决的,但是多部门的管理,就是所说的多头管理,在衔接上、配合上,在一些制度设计上,确实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医疗机构,刚才你也谈到了,谁发证谁负责,就是谁的孩子谁管。比如说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民族医院,这些机构由当地中医医药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它出现的违法问题,这个审批机构也有权对它进行处罚。比如说发布了虚假的中医医疗广告,在处罚上有这样几个情况,比如说警告,轻微地给予警告,另外给患者健康财产造成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停业整顿,撤销医疗广告的审查证明,或者一年之内不允许再重新申报,以至撤销他涉案的诊疗科目,直至最后吊销执业许可,在罚则上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对于中医医疗机构的处罚权力,县级以上的地方中医医药管理部门,都可以对于发布违法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进行处罚。
另外前面的记者也谈到了和媒体的关系。实际上媒体有平面的,有网络的,有影视的,媒体的管理也不能在一个部门完成。这次国务院的机构改革也进行了一些合并,但是无论哪一行哪一业,能够通过一个部门统管起来都很难。比如中医药管理也涉及到了多部门,医我们来管,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来管,而且药材、中成药等等,涉及到方方面面,尤其是中药材更复杂,涉及到农业的、海里的、山上的、动物的,所以作为一个部门管理不太可能。多头管理确实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一个部门管理也很难管成。这种多头管理的,要形成一种联动机制,这需要在工作当中不断地研究,不断地进行磨合。实际上这种专项行动也是一种探索,通过这项专项行动,加强打击力度,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能够总结很好的方法和机制,进一步形成常规,形成制度,作为长效机制来开展。因为虚假违法的广告,包括食品的、农业的等等方方面面,政府应该承担政府的责任,另外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对我们自身都是很有影响的,我们吃了不安全的食品,我们用了不安全的药,对我们的健康肯定形成了威胁。另外对我们的家庭生活、社会稳定、媒体的公信力等等都是很大的伤害。所以,有些工作实际上要做一段,要进行一些实践,不断地总结。
另外,刚才记者也谈到了,改革开放,医疗市场的放开,民营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怎么样进一步管理,这都应该在具体运作过程当中进行实践,开展一些试点。您谈到的行业自律,或者社会组织的自律作用也很重要。比如说有行业协会,或者有某一个专科的组织社团也会在我这些方面发挥一些作用,形成一个政府的、民间的、社会的、媒体的,方方面面都承担起各自的责任OB视讯,越来越好,能够让人民群众越来越满意。
从刚才发布的情况来看,大家稍加分析就能够知道在哪个位置。比如说我们第一季度的739条当中,大部分属于变相广告,实际上它已经绕过了中医管理部门的监督。他不到我们这里审批,我们根本就见不到这些东西。但是在哪儿发布的?在媒体上发布的。
我们知道现在人们对于保健、养生都很重视,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功能性饮料也都运用了很多中医的东西,比如说中药原料等等,请问麻司长,怎么样通过中医药管理局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一定准确,但是一些功能饮料,实际上大家也看到了一些相关报道,包括一些记者的暗访。前几天看了一个采访或者叫暗访,关于茶的饮料,哪些含茶多少,有一些茶的什么酸,有这个含量就是有茶,有的可以通过检验来检测出来。但是功能饮料,含着中药或者含着多少成份,这种检测,现在我都不清楚应该是哪些部门来监督。但是对于中药成份的研究,包括处方、药品质量,有中医药的科研机构在做。另外有的中药厂也有这方面的科技力量和科研设备来进行检验。至于饮料当中谈到的有还是没有,有多少,作用如何,据我所知,这方面还没有一个权威的研究和界定。
关于养生保健的方面,是属于食品了,为了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职能机构都作了新的调整。我想这个问题一定能够给你个明确的回答。我想就中医养生保健市场来讲,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请杨司长就这方面做一个介绍。
关于中医治未病,或者养生保健,要谈的话,新闻办也有计划,可能下半年会专门就这方面的问题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2007年启动了“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我们的设想是用30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医预防保健的服务体系,时间关系我就不展开了,我们也有一些比较详细的计划,前十年、中十年、后十年来划分,重点是什么。这几年我们主要开展了这样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地传播中医治未病的理念,提高社会对治未病的认识度和认同度。二是着力做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构建的四项建设任务,包括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平台的建设、技术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建设。三是开展治未病服务的效果评价。四是开展区域性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目前这些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地开展。
结合今天这个新闻通气会的主题,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的是社会上非治疗性质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规范运营或者宣传的问题,为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加强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管理,我局从去年开始已经选择了部分地区来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的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这样一个试点,规范这类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探讨独立的社会养生保健机构的管理模式。按照目前的医疗或者养生保健的管理职能和任务,医疗机构方面相应的法规和政策都是比较健全的,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社会性质的养生保健机构,因为是非医疗性质的,它的注册和准入按照职能是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是它的专业性又比较强,工商管理部门管理又有难度,所以对这类机构的管理还需要中医药管理局和工商管理部门加强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管理。因为时间关系,如果有朋友对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具体的问题,还可以再找时间进行了解和采访。谢谢。
时间关系,今天的通气会就开到这里,可能接下来还有很多朋友会有一些问题,都可以跟我们新闻办的同志进行联系OB视讯,我们会给你们一个比较准确的回答。同时,刚才我们发言人和两位司长也都表了态了,我们会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同时加强市场的监管,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有效、健康的中医医疗服务。这也是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最后非常感谢记者们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今天上午的新闻通气会,谢谢大家,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