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将第三方医检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23-03-17 20:10:46

  OB视讯OB视讯OB视讯随着分级诊疗和医保控费政策的引导,近年来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年均复合增速超过30%。然而,目前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场渗透率不足5%,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具有广阔前景。

  同时,受制于目前医保政策,很多地区第三方医学检验尚未被纳入医保,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不利于诊断疾病和减轻患者负担。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将第三方医学检验纳入医保的政策。2017年4月,国务院颁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议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区域检验中心作为医联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明确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

  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效果评估及经验总结项目的报告中指出,第三方医检等新型医疗机构可以成为促进医与保、医与防之间的枢纽和桥梁,可先行试点监测,在医保以价值为导向的战略性购买框架下,将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验费用纳入医保支付。

  许多省市也出现了第三方医学检验纳入医保的政策试点与实施。如德阳市规定:「已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送检机构)根据参保患者住院治疗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进行医学检验。检验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医学检验早期由医院的检验科和病理科承担,三级医院可检测项目通常在300-500项,基层医疗机构有十几项。而大型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可检测项目数已达2000多项。

  保证质量的同时,第三方医学实验室降低成本的优势十分明显。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2016年为基数推算,2016-2020年间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可为医院节省的检验花费依次为104亿元、137亿元、176亿元、221亿元、274亿元。假设 2016-2020年间的医保支出额以每年3%的速度匀速增长,第三方医学检验每年可为医保省下近1%的花费。

  当前,三级医院检验科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往往因为标本数量有限造成资源闲置。而二级医院仪器设备相对前者并不面面俱到,基本上能够满足临床的需求,但对于少见的项目和特殊的项目,往往因人才、设备的制约而未能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受规模、地理位置、人才缺乏、仪器设备落后的制约,往往只能开展一些简单的常规项目。

  第三方医学实验室的检验项目是医院检验科的有益补充,可以弥补医院检验科在资源配置上的不足,并能减少医院检验科仪器的重复购置。

  此外,随着分级诊疗的逐步推行,诊疗量下沉,目前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检验样本增加,资金预算有限和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制约基层医疗机构接诊能力的提高。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纳入医保后,能有效解决基层成本控制和诊疗专业化的问题,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有助于推进分级诊疗建设。

  第三方医学检验纳入医保的实施操作中涉及多方配合与紧密合作,应着重关注政策规范、费用结算、服务模式、人才供应、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细化工作。

  第三方医学检验纳入医保是对医保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实践与探索,以成都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验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为例:

  首先,明确实施范围,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院等送检机构根据参保患者住院治疗需要,委托行政区域内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进行医学检验,检验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规定外检项目,送检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以疾病分析和治疗为目的,在规定的外检项目目录内合理确定送检项目,并报送检机构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定。

  在送检项目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送检机构不得再开展与送检项目相同的检验项目,且不得随意更改送检项目,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此外,确定收费标准,目前,发改委不对民营机构自行开展的检测项目进行认价,同时,由于缺乏患者充分的信任,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自行进行的价格认定常常不能被患者接受。

  未来,将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纳入医保的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控送检机构外送检验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学检验服务项目标准。

  若送检机构与承检机构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物价部门规定价格的,送检机构以约定价格向参保人员收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约定价格作为报销基数。

  2020年,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明确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验相关问题的通知》,完善了人社局2016年12月发布的上述通知,如「送检机构在一个周期内只能确定一家承检机构。」「送检机构可自愿与一家承检机构签订检验服务协议,明确双方遵守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责任义务。服务协议不得约定送检量、送检金额、利润分成等。」

  在检验费用的结算流程中,涉及送检机构、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检机构的多方职能配合,以成都市目前的结算流程来看,首先送检医学检验费用先由送检机构与承检机构结算,再由送检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规定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未来,承检机构应按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开发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将送检机构的送检项目和电子试验单及时上传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与送检机构之间医疗服务的依据,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针对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纳入医保的实施,第三方医学实验室与社区的合作共建的方式可以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社区的卫生服务水平。这一服务模式已经在广州、深圳、海南等地进行了成功实践。

  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将制约着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服务水平。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可以与高校医学院建立校企合作。

  「医企联合」的培养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培养模式,以第三方医学实验室运行较为成功的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多家大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己与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附属南方医院)建立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合作机制,并成为检验系的教学实习单位。

  严格规范标准认证,以成都为例,目前承检机构应首先通过ISO15189标准认证,再与送检机构签订检验服务协议,送检机构不得与未通过ISO15189标准认证的承检机构签订检验服务协议。

  对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而言,首先应规范检验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建立样本分析前、中、后3个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从人员、仪器、试剂、方法、环境、样本、溯源等7个方面做好质量控制,同时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把好质量监督关,定期进行质量改进。

  医学实验室之间应避免恶性的低价竞争,否则定会导致检验质量降低,检验结果不可靠,贻误患者的诊治。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需统一行业规范,进行质量监督,定期考核。

  同时,注重提升检验人员素质、优化检验人员结构。医学独立实验室的检验人员不仅检验技术要过硬,能为临床提供准确及时的检验报告,还要有能力为患者提供检验结果的解释。

  此外,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应充分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高效信息系统,使得医院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时对接,既能减少医院与检验机构对接时因手工录入而产生的错误,又可以使临床医生和患者更及时地了解检测结果,使医疗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应主动融入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的建设,打造区域检验医疗中心和区域临检中心协同医疗平台,重点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作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提升基层检验检查能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

  对行政部门而言,首先应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引导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参与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通过整合优质医学检验资源,促进优质医学检验、诊断和临床在县域内深度融合。

  其次,行政部门应逐步完善独立实验室的准入标准,以更高的门槛和严格的验收来作为规范独立实验室的方式,从而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避免医疗资源的重复配置。

  此外,落实监督职能,将独立实验室的日常质量控制纳入其监管范围之内,开展不定期现场抽检,发挥行业监督作用。掌握独立实验室的质量运行情况,严格监督检查,从严惩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检查检验质量,对不合格的实验室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以区域核心医院为龙头组建的区域检验专科医联体,如广州从化妇幼检验医联体等;

  第三方医学检验室与医联体牵头医院共建的区域检验中心,如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区域检验中心、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区域检验中心等;

  与三级医院互补协作共建的区域精准医学中心,如广东省清远人民医院精准医学中心;

  第三方医学检验纳入医保后,必将使得第三方医学检验进一步推广普及,使基层医疗机构享有三甲医院同等水平的检验专业人员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严格的质控标准,为完善供给不足的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持,解决基层检验能力不足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第三方医学实验室也开展了B2C业务。将「互联网+」与第三方医学检验结合,必将进一步简化患者的就诊流程和缩短看诊时间。

  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可以配合政府调动和管理,在短时间内调动人员、物流、技术、产能等支持,配合医疗卫生系统积极科学地应对,控制、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卫造成的冲击。